2024年4月26日发(作者:)

2023村财务管理制度_村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村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

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

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

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

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

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

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

资金________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

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

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

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

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

/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

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

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

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

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

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

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

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

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

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

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

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

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元(含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

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

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

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

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

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

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

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

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

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

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

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

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

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

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

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

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

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

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

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

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

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

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

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

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

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

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

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

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

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

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

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

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

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

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

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

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

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

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

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

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

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

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

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

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

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

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

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

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村财务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 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

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条 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

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第三条 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

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

运转。

第四条 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

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第五条 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

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第六条 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

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

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

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第七条 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

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

他开支。

第八条 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

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第九条 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

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

有。

第二章 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条 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

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第十一条 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501元至元(含元)由村主任、

支部书记会签;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第十二条 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

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

意后才能开支。

第十三条 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

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第十四条 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

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第三章 村账乡代管制度

第十五条 “村账乡代管”由乡农经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

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

结算及报表工作。

第十六条 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

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条 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

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

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

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第十九条 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

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

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

转。

第四章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

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

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第二十一条 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

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

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第二十二条 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

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 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十四条 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

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

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

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

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第二十七条 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

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第二十八条 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

金。、

第二十九条 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

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第三十条 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

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第六章 民主理财制度

第三十一条 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

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

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第三十二条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

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

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章 财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四条 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

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第三十五条 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

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第三十六条 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第八章 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第三十七条 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

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第三十八条 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

报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

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第四十条 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

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

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 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

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第四十二条 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

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

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第九章 票据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

收款收据使用。

第四十四条 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

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第四十五条 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

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第四十六条 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

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第四十七条 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

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十章 财务审计制度

第四十八条 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

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

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第四十九条 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

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 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

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

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第五十一条 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

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